方式:现场购买。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1)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。 2)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。3)报名费只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,不接受邮寄、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方式。银行账户信息:开户银行:工行武汉雄楚支行;帐户名称: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;帐号:5494
地点: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7层711号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
农场设施服务(第二次)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7层711号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,供应商应为符合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规定的中小微企业,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,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。
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四章《用户需求书》(供应商可直接至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查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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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、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。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(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、加盖单位公章),并附相关证据材料。
3、落实政府采购强制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;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;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(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)等政策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,供应商应为符合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规定的中小微企业,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,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。